張家界新聞網8月20日訊 (記者 庹樂 圖/李享)買奶粉送玩具,買時裝送電飯鍋,充值送現金……每到周末節(jié)假,不少商家的買贈活動開展得如火如荼。這讓消費者感覺“占便宜”的同時,一些贈品的質量卻讓人有些寒心。因為是白來的贈品,不少消費者往往對此無可奈何,只能當廢品處理。
“花樣贈品”無處不在 多為次品
記者發(fā)現,無論是商場還是賣場或是地攤、小店,贈品花樣繁多。一些“聰明的商家”已經不再用買牛奶送杯、買電磁爐送鍋這種常見的促銷手段吸引消費者,而是特制或特購一些平時市面少見的物品作為贈品,利用贈品的稀缺性與主賣品捆綁,從而轉移物品的價值吸引消費者。
裝潢公司“裝修贈室內設計”,網吧“會員充值100元贈20元”,網絡游戲“新用戶贈點卡”,網購“節(jié)日購物贈快遞”等等,贈品廣告語遍布生活的各個角落。在市區(qū)一家超市貼著這樣的標語:凡消費80元以上的顧客,憑小票即可返8元現金券??僧斚M者使用返贈的現金券時,又有諸多條件限制。
消費者李女士向記者反映,自己在某百貨購買了一套價值2188元的時裝,當時按照店內的優(yōu)惠活動獲得一臺電飯鍋作為贈品??烧l知電飯鍋只使用了幾次就壞了。無獨有偶,張女士在超市選購了一箱飲料,按照超市的買贈活動,張女士獲得了一包進口果汁糖作為贈品,但當回到家拆開時發(fā)現,該糖果包裝出現漏氣現象,內部糖果已變質。“當時有些氣憤,但是想到本身這就是買飲料贈送的,所以就算了。”張女士說。
類似事件在生活中經常出現,不少消費者表示,不論是超市里贈送的食品、容器還是商場中贈送的小家電等其他商品,不少“白來的”贈品質量都存在較多問題,不是產品接近保質期就是包裝破損、質量粗劣。
“免費贈品”索賠艱難 忍氣吞聲
商家的“慷慨贈送”應該使消費者得到真正的“實惠”。可是事實并非如此,花樣繁多的贈品質量參差不齊。部分贈品“身世”模糊不清,屬于“三無”產品。記者在工商部門了解到,贈品投訴熱點主要是食品類及商品售后服務類。
市民張先生說,前幾天他在汽車裝飾店為愛車做“美容”,汽車裝飾店贈給他一瓶車用香水,可是使用時覺得氣味濃烈刺鼻,有時甚至出現頭暈、惡心的癥狀,只好扔掉。據了解,無論是私營業(yè)主還是商場、超市,一些商家為了控制成本,大多選擇價格低廉的商品作為贈品,從而導致贈品的質量很難保證。
對于贈品出現質量問題應如何應對的問題,不少消費者由于考慮到贈品并非花錢購買而放棄了維權和索賠。少數堅持維權的消費者找到商家后大多也會接到“贈品不予退換”的拒絕理由。“電飯鍋出現問題以后,我也猶豫是否有必要要求商場更換一個新的,最后我找到商場的營業(yè)員,營業(yè)員表示贈品由于并非消費產品,所以不存在退換的情況,商場對贈品的質量問題也不予負責。”李女士表示,對于商場的回應是否合理,自己目前尚存質疑。
相關法律明文規(guī)定 理應“三包”
贈品就沒有“三包”嗎?記者采訪中發(fā)現,不少商家和消費者對贈品質量問題的維權存在誤區(qū)。消費者很少關注贈品是否有說明書及其“三包”情況,并認為贈品屬于商家額外贈送,不應索要發(fā)票;而商家則普遍認為,作為一種促銷手段,贈品既然是免費贈送,就不該承擔責任。
對此,相關部門表示,贈品促銷行為,與市民之間無償贈予不同,消費者需付款才能得到贈品,所以從法律角度講,贈品也應視為商品,質量必須合格,否則應屬經營欺詐行為,而贈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,給消費者的利益帶來損害,商家照樣需要進行賠償。
根據《產品質量法》和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的規(guī)定,“贈品”也一樣應具備作為商品應有的使用性并保證質量。同時,商家不可以把贈送偽劣或者明知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作為促銷手段。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應大膽維權,要求商家將有質量問題的贈品進行調換或退款,如果難以協(xié)商可向工商等有關部門進行投訴。
消協(xié)工作人員提醒,消費者應索要購物發(fā)票并核對商品具體信息作為憑證,一旦與商家交涉難以解決,可通過當地工商行政機關、消費者協(xié)會等監(jiān)管部門進行投訴,或者通過法律渠道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