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命:
覃恩賜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;
賀金華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;
汪堅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;
曾憲忠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;
歐陽新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、審判員;
尹相瓊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;
黃勇芳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田洪山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王艷欣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;
涂明珠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向佐兵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;
李龍璽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;
郭輝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、 審判員;
楊文勝為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免去:
梅中才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;
田清勝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;
周潔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;
王本宗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覃恩賜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職務;
賀金華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;
尹相瓊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職務;
鐘以祥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;
唐亞萍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黃勇芳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呂紅軍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田洪山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;
楊斌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吳遠春的張家界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。